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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央企涉大宗融资性业务现损失

    日期:2014年10月24日  作者:超级管理员  来源:第一财经    点击:521

        由于经济增速下滑导致央企收入和利润增速放缓,以往在快速扩张中积累的问题逐渐浮出水平,而这些情况已经成为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的重点监控目标。

        23日傍晚,国务院国资委公布了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对央企2013年度监督检查情况,也披露了监事会对中央企业2013年度的监督检查所发现的多种问题。

        一是部分企业存在经营风险。有的存货和应收账款占用资金规模较大,有的开展钢材、煤炭等大宗融资性贸易业务造成较大损失,有的承建BT项目存在回款风险。

        虽然国资委没有公布具体的央企名单,但融资性贸易风险一直是央企风险暴露的重要问题。

        所谓融资性贸易,指以融资为目的、贸易为手段,放大自身规模的贸易。由于中小企业在银行信贷方面信用不足,而大中型国企又能较容易地从银行获得贷款。因此,大中型国企开展融资性贸易业务已有时日。此前,审计署对央企的审计中就发现,中船集团所属中船工业成套物流有限公司2012年至2013年以融资性贸易方式对外出借资金40亿元。

        通过融资性贸易,不少国企实际已成中小企业的“银行”。资金、法律风险伴生,监管者明显早已关注到。如果没有对贸易伙伴的细致信用审查,容易形成巨大风险损失。

        有鉴于此,多个地方国资委2013年末发文通知做好财务决算管理工作时,均提出要督促监管企业开展大宗商品贸易业务的风险排查,严格控制与主业无关、存在垫资风险、低效益甚至无效益的贸易业务,严禁开展以融资为目的、无真实货权流转的融资性贸易业务。

        监事会发现的第二大类问题是部分企业保值增值压力较大。

        由于经济增速放缓,2012年是中央企业经营比较困难的一个年份。鞍钢、中远、中铝、中冶都出席了不同程度的亏损。转入2013年后,国资委曾经提出了扭亏的目标。蒋洁敏主政时期的国资委为央企定下了全年利润增长10%的目标,并为此宣布专门成立“保增长”工作小组,帮助央企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

        2013年,国资委所监管中央企业全年实现利润总额预计1.3万亿元,实现经济增加值继续保持在3000亿元以上,绝大多数企业可以完成或超额完成考核目标。

        但是,监事会发现,有的企业盈利主要依靠营业外收入或非经常性收益,盈利基础不稳固;个别企业出现整体亏损,少数企业未能实现国有资本保值。

        三是部分企业投资问题显现。有的前期调研和论证不充分,投资收益低于预期或产生较大损失;有的未按规定公开招标,存在以邀标代替招标、未招标直接定标等情况;有的境外投资项目因多种原因停建、缓建或搁浅,存在资产减值风险。

        四是部分企业改革发展任务艰巨。有的历史包袱和社会负担沉重,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难度大;有的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进展缓慢,有的战略定位和发展思路有待进一步明晰。

        配合去年全年的“反四风”,此外检查发现,个别企业存在违反薪酬管理规定超标发放薪酬、福利或实施不规范的股权激励,设置“账外账”、“小金库”,以及所出资企业违规为自然人公司担保、拆借资金以及内外勾结低价转让国有股权等违纪违规问题。

        上述问题已分门别类转送有关部门处理;需要企业自行整改的问题,向企业印发了监督检查情况通报、整改通知和《监事会提醒函》等136份,外派监事会将在当期监督过程中持续跟踪企业整改情况。